网友 | 黄** | 浏览量 | 270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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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市外投标企业信用分计算按市政资质还是房建资质的疑问 | ||||||
信件内容 | 咨询:广德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辅楼附属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外某投标企业资质为房建一级、市政二级。该投标人投标函中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仅为为市政公用专业。该公司信用分计算时是否应按市政二级确定? | ||||||
来信时间 | 2021-10-13 09:05:13 |
回复时间 | 2021-10-13 17:23: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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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0-13 17:23:3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10-14 16:5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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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根据《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分项目的通知》(建管[2021]34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的资质为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外投标企业的诚信评分为项目特征信用分,即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所有最高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本市投标企业(包括得分为零分的本市投标企业)诚信评分平均分;与全市同等级企业诚信评分的平均分,即“系统”中与市外投标企业投标资质同级别所有企业诚信评分的平均分(特级企业取一级企业诚信评分的平均分),按照5:5比例形成该市外投标企业的诚信评分”。该市外某投标企业的诚信评分应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认定该企业投标的投标资质后,按本文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