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汪** | 浏览量 | 4835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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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宣城市住建局是否充当同曦黄金时代的保护伞 | ||||||
信件内容 | 投诉:在小区有关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上,市住建局和宣州区政府作出了完全相反的答复,市住建局是否因为某些利益关系而违法渎职偏袒同曦黄金时代开发商和物业,请有关部门严查。 关于敬亭新苑物业收取业主2000元装修保证金的问题,区政府在2021年2月9日做出回复,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敬亭山街道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我处已责令敬亭新苑物业管理公司停止该行为”。 (链接:http://www.xuancheng.gov.cn/InFeedback/show/93641.html) 宣州区政府已经明确回复,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 但是宣城市住建局在2021年4月27日对于关于同曦黄金时代的回复却是:“同曦黄金时代小区收取的装修保证金为装修文明保证金,主要是为了避免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乱敲乱改等不文明现象,如业主装修过程中无不文明行为,装修完成后将全额退还给业主。”{链接:http://www.xuancheng.gov.cn/InFeedback/show/96329.html} 同样是宣州区的小区,却得到完全不一样的回复,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予合理解释,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 | ||||||
来信时间 | 2021-05-10 10:22:17 |
回复时间 | 2021-05-10 16:04: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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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5-10 16:04:5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5-17 17:3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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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于2020年5月10日提交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可以在合同、管理规约中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成后,退还给业主;未约定的,不允许收取。 2020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