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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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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合肥这一涉黑头目领刑25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7 14:4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19年11月7日下午,合肥蜀山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德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庭审资料图)

蜀山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李德友为组织领导者,张徐、张伟、肖必能、罗兆欢、赵虎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活动,控制了合肥市蜀山区福乐门商业广场、瑶海区御景湾商业广场的商铺运营权,并长期盘踞于此,称霸一方。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6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资料图)

蜀山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德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徐、张伟等9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刑罚;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龙、李朋等4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综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新闻网、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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