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0〕5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
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区范围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质函〔2020〕16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工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南>的通知》(建管函〔2020〕28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的通知》(建质函〔2020〕160号)
2020年3月10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