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0〕80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层转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0]1
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0]4号)
2020年3月25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