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0〕144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安徽省建设稽查局关于对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情况的告知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建设稽查局《关于对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情况的告知函》(建管函〔2019〕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涉罚企业的监管和涉罚人员的变更,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安徽省建设稽查局《关于对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情况的告知
函》(稽查函〔2020〕26号)
2020年5月6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