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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9 17:07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建管函〔2020〕17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2020年5月18日,宣城金达花园三期一标段工程发生一起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及《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的通知》(建管〔2018〕391号)有关要求,责令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开发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一律停工,责令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一律停工,由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各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完成形成整改报告经项目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报属地住建部门,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核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继续学习贯彻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20〕109号)有关要求,立即逐项开展自查自改,重点对深基坑、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分部分项工程开展自查整改行动,对存在施工安全隐患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一律停工整改,排查整改完成后形成三方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于5月27日前报属地住建部门。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不认真、走过场的,对建筑施工项目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任务艰巨,夏季历来又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刻汲取近期连续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5月19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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