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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

作者:市建管站 发布时间:2021-01-18 10:05 信息来源:市建管站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建管函〔202111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省、市两会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113日全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期,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现象突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建筑施工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对当前开展的《宣城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再部署、再落实,以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履职尽责,狠抓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关于加强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管〔2020292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管〔2020246号)、《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管〔2020311号)和《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函〔20215号)有关要求,立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自查报告经三方签字盖章后于131日前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精干执法人员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市住建局将成立8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及园区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督查(详见附件),通过“四不两直”形式,随机抽取2个在建项目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认真、走过场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从严从重处理。

    三、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

    各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技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附件: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察组工作安排

                          



 2021115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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