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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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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安徽8集体入选!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4 11:09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其中安徽入选集体名单如下:


省“张氏兄弟”案专案组


2019年5月,安徽省委决定,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重点交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氏兄弟”案,作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号专案”,由省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省公安厅,抽调100余人精干队伍成立专案组,提级办理,并由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案组组长。专案组严格按照专项斗争“三个结合”“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同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和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等各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奋战,盘踞颍上县30余年的“张氏兄弟”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背后的腐伞网问题得到深挖彻查。共查实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涉及罪名34个,其中涉嫌职务犯罪40人(厅级2人、处级13人;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17人),涉嫌黑恶性质组织犯罪52人,追缴涉案财物近6亿元。2020年11月10日,法院对“张氏兄弟”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张志刚无期徒刑、张志勇有期徒刑22年、张志斌死缓并限制减刑,三人均认罪服法不上诉。
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徽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制定《安徽省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及方案,完善督查督办、考核考评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三天小调度、十天大调度,有力推动“一十百千万”全面铺开、“六清”行动落地见效。组建线索核查专班,全国扫黑办交办2100条线索全部办结,据此打掉犯罪团伙6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18名。推深做实“伞网”复核督导和交叉互查,涉黑案件中挖出“伞”“网”比例达91.7%。创新政府牵头行业整治模式,强化“三个一”上门督导,“三书一函”整改率达99.4%,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围标串标等乱点乱象。加强政法部门协同联动,创新涉案财物上交财政机制,全省生效判决涉案资产执行到位率达93.01%。会同组织部门推动重要副职交流轮岗。坚持抓市促县,严格落实重点推进制度,深化省级特派督导,实现整体提升,全省16个省辖市扫黑除恶满意率均达95%以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徽省高院扫黑办全班人员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出色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央督导组、最高法院和省领导12次批示肯定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强化统筹谋划,为院领导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先后向院党组、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汇报30余次。强化协调推动,对全省法院黑恶案件逐案建立台帐,协调解决审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移交线索全部整改、核查完毕。强化指导督导,编发典型案例29个,召开专题研讨会8次,对生效的200余件黑恶案件组织两轮评查。强化培训调研,组织专题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2000余人,起草的以大数据分析把握专项斗争规律、确保黑恶案件质量的做法先后在全国法院专项斗争第二、第三次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省公安厅“扫黑除恶”行动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徽省公安厅“扫黑除恶”行动队履行“扫黑办”和侦查队双重职责,建立“领导领办”“三建三查”等12项工作机制,构建“一主多分”打击布局、“一全三必”侦查模式,提高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三年间,压茬部署农村地区、“套路贷”、矿产砂石、涉网、社会治安领域黑恶势力等专项打击,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9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64个、恶势力团伙1008个,破获刑事案件19216起。组建案件指导组,牵头攻坚大案难案,直接侦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阜阳市颍上县“张氏兄弟”、蚌埠市“刘氏兄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60件。全力配合中央督导、推动“六清行动”,确保5018条重点线索全部按期“清仓见底”,46名涉黑涉恶逃犯及时抓捕归案。紧盯线索核查,处置群众举报线索3万余条,通过暗访初查直接打掉涉黑涉恶组织19个。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涉案企业的托管代管,稳就业、保民生。坚持“一案一分析”,本级发出公安提示函18件,紧盯落实整改,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合肥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肥市公安局以铁的意志、铁的手腕、铁的担当,侦办涉黑案件30件、涉恶犯罪集团案件91件,4人被判处死刑、64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侦破九类犯罪案件374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912人,高质高效查结线索5427条,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17.12亿元,打击黑恶犯罪成效位居全省首位。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牵引,“推磨转圈”强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市刑事警情、“两抢”案件、可防性案件连年下降,黄赌警情由2018年占全省41%下降至14.6%,摧毁“套路贷”犯罪团伙144个。发出公安提示函274件,持续跟进问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注重创新驱动和制度建设,提炼推广“抖音侦控”等16个实用战法,制定重点机制制度41个。


阜阳市纪委监委机关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阜阳市纪委监委勇于创新、担当负责,切实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探索建立调度、指挥、督办、把关“四统一”机制,高质量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222件问题线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5·06”等3起重点案件查办任务,在省纪委监委开展的“四清攻坚战”中攻坚克难、精准发力,为“打伞破网”提供有效经验做法。三年来共排查“腐伞网”问题线索796件,立案391件,党纪政务处分368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各项指标均位居安徽省前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推进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先后对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9个单位、88人进行严肃问责。坚持查案治本,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7份,督促主管部门查漏补缺、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常态行业治理、案件评查把关等10项长效机制,推动机制化、常态化、规范化。


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滁州市委政法委抓统筹、建机制、强督导,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至2020年群众对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连续三年全省第1。牵头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组建8个督导组对8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包保督导,坚持每月通报调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式跟踪整改。对7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严把办案质量关。在全省率先制定《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规范》和《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流程图》,一案一专班落实甄别、移送、审判、执行等工作,已生效黑恶案件判决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财产等49981.78万元,执行到位率97.13%。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四突”(突破重点、突出关键、突击作战、突显成果)攻坚行动,破获重点领域案件18件,整治突出问题493件,建立健全行业领域长效监管机制53个,发出“三书一函”509份,整改率100%。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三年期间,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59件468人,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89件809人,“1·15”套路贷案件、汪国玉等33人“村霸型”涉黑案等一批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突出打击重点,起诉“套路贷”涉黑恶案件34件386人,打响了安徽打击“套路贷”犯罪的第一枪。坚持打准打实,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纠正漏捕28人,立案监督25人,纠正漏诉92人。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坚持快捕快诉,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聚焦伞网清除,移送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436条,起诉涉“保护伞”案件18件18人,立案侦查涉“伞”涉“网”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聚焦十大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书93件,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助力行业清源。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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