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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5 11:12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中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市区所有在售商品房开发项目经营行为开展了常规巡查,主要从项目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预售资金监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范性进行现场检查。总体来看,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规范经营,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法规,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还存在经营不规范、落实相关规定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示不到位。爱家华城、同曦·黄金时代等项目未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购房提示》;桃花源、新华世家、祥生云境等项目未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信息、房源销控表销售状态标注不实。

(二)销售代理疏于管理。恒大悦澜湾项目对各代理机构缺乏管理,各代理分销机构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渠道大量发布该项目不实房产销售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不及时。恒大悦澜湾项目在房屋销售后迟迟不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大量信访投诉,涉嫌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祥生云境项目不能及时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签订“商品房草签合同”替代,该项目销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一问三不知。

(四)签订不合理补充协议。世茂云锦苑项目在与购房人签订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基础上,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部分内容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相违背,并含有免除或减轻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权利的相关内容。

二、处理意见

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中心已现场要求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恒大悦澜湾(开发企业:宣城粤通置业有限公司)、世茂云锦苑(开发企业:宣城世茂卓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祥生云境(开发企业:宣城祥生云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将视整改情况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对经营行为规范、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城建·世纪阳江(开发企业: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晟荣天境(开发企业:安徽晟荣置业有限公司)等两个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要及时准确标注房源销售状态。相关《购房提示》、项目不利因素告知等也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二)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已售房屋要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通过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用POS机缴存,不得通过其他账户收存,严禁挪用预售资金。

(三)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在销售现场明示,依法依规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非特别需要,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与购房人签订其他补充协议,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对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其他补充约定的,补充协议内容不得与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相违背,不得含有免除或减轻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权利的内容。

(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我中心将结合季度巡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管商品房销售行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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