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
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和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直接关系政法领域改革成效成色,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法治的权威。
三、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着力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责任链
要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构建涉及政治、办案、监管、指导各方面,贯通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民事执行、公益诉讼各领域的执法司法责任链。
四、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督促推动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尽责
责任不落实,一切责任都是无效责任。要牢牢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紧紧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广大政法干警恪尽职守、担当作为。
五、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责任保障,为政法干警担当尽责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完善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科技支撑等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