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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作者:市建管站 发布时间:2021-09-14 17:02 信息来源:市建管站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建管函〔2021〕28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1〕121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并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60项,下发《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62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疫情防控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项目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少数项目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审核不严,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未及时签订;少数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到位,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个别项目梁板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楼板存在贯穿性裂缝,梁柱、剪力墙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二次构件混凝土浇筑不密实;部分项目砌体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偏差较大,存在通缝、假缝;个别项目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部分住宅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未按要求一次性浇筑且二次浇筑支模前凿毛、清洗等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齐全,未见外墙保温检验批、隐蔽验收和专项验收记录,个别项目外墙节能施工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少数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规范,物料提升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到期未见复检纪录;个别项目吊篮安装、检测、验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登高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扣帽带现象突出,部分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佩挂或不正确佩挂安全带。

(四)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未进行测温和查验“安康码”;部分项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出入口视频监控不能正常使用,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现场内道路局部未硬化,道路积尘未及时清扫,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落实较好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1.晟荣天境小区1#-3#楼、10#-14#楼,施工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丁力,监理单位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莫申财。

2.宣城棠樾湾1#楼-14#楼、14-1#楼、地下室一项目,施工单位贝林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童文军,监理单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金志斌。

3.研发中心(科创大厦),施工单位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涛,监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李继锋。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含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

1.宣城新华御府项目3#、5#、6#、7#、12#、15#楼,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宛溪景苑(6#、7#、8#、9#及地下室非人防部分),施工单位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圣联锦城商业及人防建筑,施工单位合肥鹏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庐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金刚;

4.双桥普善寺建设项目大雄宝殿、天王殿、药师殿,项目经理黄宏义,总监任远;

5.年产1.6万吨食品深加工项目2#及厂房综合楼,项目经理杨木金,总监任远;

6.宣城新华御园项目1-3#楼、5-8#楼、10#楼,监理单位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同曦碧桂园黄金时代26#、27#、29#楼,架业分包单位南京大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恒大翡翠华庭24-31#楼,建设单位宣城粤丰置业有限公司;

9.年产180万片硬质合金圆锯片生产项目1#车间,项目经理吴勇,总监郝红涛。

    (三)对以下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限以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特别注明除外),并予以全市通报:

1.敬亭春晓2#楼,施工单位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时限3个月);

2.世茂云锦项目1-3#楼、5-13#楼,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一鹏,监理单位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彭志奇(时限3个月);

3.宣城新华御园项目1-3#楼、5-8#楼、10#楼,施工单位安徽豪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时限6个月,自2021年9月22日起算);

4.宣城恒大悦澜湾19#楼、20#楼、24#楼、25#楼、26#楼、29#楼工程,施工单位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时限3个月);

5.原材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辅助车间(1)、辅助车间(2)、锅炉房、配电房、门卫(1)、门卫(2),施工单位中嘉建设有限公司(时限3个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防疫工作相关部署,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建筑施工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做到慎终如始,保障公众健康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大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按照《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等要求,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加强装饰装修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四)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9月13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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