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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尽快办理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退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3 15:24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相关缴款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请你单位务必在本通知发出后一个月内(2021年10月23日前)到我局办理2014年底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款事宜。如在一个月内(2021年10月23日前)仍未来我局办理退款手续,我局将未退余额缴入市本级金库。

特此通知。

附单位名单:南天电力工程公司、国旅运通华南航空服务公司、安徽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中心医院、杭州佳隆网络设备公司、宁波新世纪工矿灯具有限公司、北京思地美桶业公司、宣城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合肥矿山超重机公司、大景广告公司、现代广告公司、武进市邹怄溪峰灯具厂、巨灵广告公司、宣城远洋广告公司、宣城市政预制厂、市酒业公司、浙江金山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皖南机动车辆厂、马鞍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扬州顺风发电设备公司、宣城时代房地产开发公司、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城润华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井田力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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