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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0 12:0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转发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函〔2022〕9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2﹞4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当做急事、要事、自己的事来抓,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分类整治、严格管控,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各地要根据全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和省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立即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严格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快马加鞭、全力以赴,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9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二是围绕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范围,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辖区内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楼一档”“一户一册”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四是建立问题整改“挂账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跟踪推进,落实整改责任,防止风险隐患反弹,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部门)一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牵头的责任,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发现的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二是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提请县级政府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群防群治,鼓励投诉举报,发动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群策群治。四是要坚持抓近期和管长远相结合,推动整治工作与时俱进,研究完善自建房的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各项制度,构建房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高效推动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5月16日前提供一名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附件2),并于每月3日前将本地区上一月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填写附件3)报送xczjf123@163.com在工作推进中有具体业务问题可与市级相关部门(科室)联系。

质安科:王露  3026375。

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宋垒  3029315。

村镇科:徐刚  2616521。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2﹞404号)

      2.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反馈回执

      3.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表

 

 

 

2022年5月12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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