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函〔2022〕31号
协会各县(市)联络处,宁国市建筑业协会,市区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推荐参加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建协函〔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自愿申请评价。
参评企业需是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分会)、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和我会会员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此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初审。
联系人:王婷 3027760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