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本次申请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3-3013493
通讯地址:宣城市梅园路与昭亭南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242000
2020年5月25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原资质等级
申报等级
审查
意见
备注
1
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暂定级
暂定级(核定)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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