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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102-0004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它
名称: 【官方解读】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官方解读】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6 17:09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制定背景

    装配式建筑是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建造的建筑。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对资源能源节约、施工污染减少、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促进建筑业和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新产业新动能培育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在部委工作部署层面,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2018年1月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在地方落实层面,2014年和2016年我省相继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2020年4月份,我省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装配式建筑推进举措。

  1. 制定意义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建筑业转型升级为主线,量化了发展目标,细化了扶持政策,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为重点,创新建造方式,引进或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

  1. 制定过程

    为做好《实施意见》制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周边浙江省、湖南省以及合肥等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现状、问题和发展思路,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汇总梳理两轮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建筑业企业座谈会意见和建议,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司法厅和市场监管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2. 工作目标

    2020年末,培育我市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1家,建设构配件生产基地1个,实现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在我市落地,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达15%。到2025年末,全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5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不少于2家,全市培育两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

  3.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要求。明确了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支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提出到2020年末和2025年末两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了建设产业基地、发展产业链条,拓展市场需求、强化示范带动,创新组织模式、推动技术发展,健全监管体系、确保质量安全等四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是政策支持。贯彻落实政府文件中对装配式建筑企业、项目和技能人才等一系列奖励政策,并根据我市实际,分别从装配式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财政保障,招投标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成立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领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并要求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消费者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4. 创新举措

       在拓展市场需求,强化示范带动这一重点任务中,明确了以我市政府投资、主要投资平台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先行先试,分步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各种技术体系在我市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并结合住建部政策导向和我市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情况,提出了试点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根据近两年我市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约10%的现状,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年度开、竣工规模,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提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年度的装配式建筑开工任务。

       七、保障措施

       明确了成立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领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并要求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消费者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政策咨询电话:2616520 ,联系人:唐文姗,地址:建设科技大厦14楼建筑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