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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11-0010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起草说明】关于《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 品质的若干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11-0010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起草说明】关于《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 品质的若干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6
【起草说明】关于《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 品质的若干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11-26 17:17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 品质的若干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的相关要求,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起草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由市住建局依据上述文件通知的基础上进行起草,2020年8月份初步成稿。8月6日至14日经内部征求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意见并汇总修改后,市住建局于9月15日至25日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后的《实施意见》经市住建局研究后报市政府。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条,主要包括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抓好组织落实。

    第一部分为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强化检测单位质量责任,明确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有效履行房屋维护保养义务;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为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建立更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制度机制;推行工程担保与质量保险,维护建筑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加强住区设计管理,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建立建筑拆除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为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强化新技术新领域标准制定;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建立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建材质量追溯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第四部分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

    第五部分为抓好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示范引领,做好舆论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提请会议研究事项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查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