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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4-001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4-001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5:29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相关科室(部门),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消委办《关于印发全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防办〔2023〕10号)和市安委办 市消委办《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宣防办〔2023〕6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及省市“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项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村镇科、城建科、质安科、房产中心、质监站、市政处、重点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攻坚行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定期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水平,强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倒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首要责任,持续保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高压态势。
       (三)细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二是围绕消防安全标识线的施划、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清障以及私拉非线充电等情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三是按照《宣城市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宣安〔2022〕13 号)要求,全面摸排辖区无水小区,强化“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指导督促物业落实整改维修资金,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四是加强物业小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物业小区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小区消防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四)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临时性消防供水系统、各类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二是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的阻燃性能、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没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外墙保温材料,要严格进行技术论证确保消防安全后方可使用。三是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相应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四是要加强现场活动板房、动火作业区域火灾防控,检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精准评估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五一”假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5月至9月2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项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是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并明确安委会、消委会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
       (二)强化合力攻关。紧密结合市住建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省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协作共治,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计划引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方案有组织分阶段有序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4月底前开展一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形势分析,组织一次单位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台账。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于4月底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及安委办、消委办工作通讯录(附件1);5月份起,及时填写并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2);6月底前,报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杨娴颖,联系电话:0563—2616511,电子邮箱:y13053239382@qq.com。

       附件:1.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讯录
          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3.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防办〔2023〕10号)
          4.宣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宣防办〔2023〕6号)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