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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9-0002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9-0002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5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5 10:23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文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职能,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坚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

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六级联动抓到底、党建引领强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指导意见》、制定《宣城市“宛美红色物业”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成立市县两级“宛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建市县两级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加强党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协调机制,推动住宅小区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物业管理考核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对各县市区平安建设考核赋分内容,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二)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

大力动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专题培训,加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领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把关,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宣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的通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推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负面清单,重点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等作为党组织建议人选,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竞选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印发《关于规范市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协调金融机构开立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确保小区公共收益资金专户存放。明确小区公共收益大额支出项目需经属地社区、街道审核后实施确保小区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安全。对业主反映强烈的个别小区,在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前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在小区公示。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由街道督促相关单位(人员)限期整改,切实增强业主委员会运行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

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办法,开展季度考核测评,依据测评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推进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考核优秀的物业企业进行激励表扬,对考核落后的物业企业限期整改。通过淘汰清场限制参加招投标等方式倒逼物业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推动信誉好、实力强、讲诚信、服务优、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2022年,对26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通报表扬并落实奖励,评选了18个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住宅小区,对8家群众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整改,对6家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记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1家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

(四)提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依托省、市物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员职业等级认定、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等,会同市总工会开展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培训、竞赛、职业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推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公共责任意识

《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局通过网站、论坛、印发单行本等多渠道持续开展《条例》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推动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树立服务有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意识。同时,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作用,签订《承诺书》带头缴纳物业费,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采用张贴通知公告、上门催缴、书面催缴、依法起诉或仲裁等多种方式,开展物业服务费集中清缴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二.下一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宜居的小区居住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行动

在全市以全面排查为基础,开展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的住宅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升。成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调度、督查督办、约谈、考核等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管理、推进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着力解决小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

加强物业收费信息公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公示栏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收费标准,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优化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体系,按照小区类型实施分类考核,突出业主满意度,强化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参与,通过考核通报、整改闭环、结果公开等形式,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修订完善信用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履约、不尽责、不整改、不提升的物业企业,坚决处罚一批、清退一批,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三)发挥部门监管合力

厘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执法事项,明确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公开规定,强化部门协作,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执法和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完善市级监督指导、县(市、区)具体负责、街道社区具体落实、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宣城市执法进小区实施方案》,组建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执法进小区工作队伍,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畅通举报通道,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张贴《执法进小区公告牌》,公示执法部门执法事项清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时受理小区居民诉求。 

(四)提升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按照“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复杂问题不出街道(乡镇)、重大疑难问题不出辖区”的原则,健全物业管理纠纷化解体制机制。成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压实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发挥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作用,多渠道收集居民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形成清单化闭环管理制度,分类分级处置物业管理纠纷。

(五)强化物业人才队伍建设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管理服务人员层次和业务水平,建立分层分级培训制度,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水平。在依法必须招标的物业项目中,逐步提出主要管理服务人员最低学历、任职资历等要求。引进全国全省领先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培育一批本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带动提升物业服务市场总体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开展物业法律法规进小区活动,培育业主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文明意识。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各方及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物业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最后,再次感谢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  徐照兵   联系电话:3010999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