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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授权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市政府5号令要求,经研究,现对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授权职责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后附《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附:《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2013年4月19日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

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经研究决定:

一、任命我单位行政审批科科长沈显勇同志为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

二、授予我单位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全权负责以下项目的受理、初审、核准、审批、审签和发证,包括现场检查、勘验等权限:

1、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3、燃气经营证许可

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5、砍伐、修剪、移植树木审批

6、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7、市区绿化施工许可

8、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审批

9、物业企业资质初审、审批

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审批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1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4、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1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初审、审批

16、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与市政设施衔接方案审查

17、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18、房屋拆迁延期许可

19、外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

20、建设工程招标、招投标情况报告书备案

21、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22、外来勘察、设计单位及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23、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备案

24、建设工程质量报监

25、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2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

28、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案

29、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

3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

3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

3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初审

33、建筑类执业资格初审

34、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35、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初审

36、施工图审查单位资质初审

37、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38、改装、拆除、迁移城市供水设施

39、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审批

40、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41、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42、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审批

43、在桥梁、道路、路灯上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悬挂物的审批

三、授权我单位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负责以下项目(需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受理、初审、发证权限:

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2、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3、改装、拆除、迁移城市供水设施

4、重要地段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5、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查

6、在桥梁、道路、路灯上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悬挂物的审批

四、授予我单位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办理我单位政务信息在“中心”的公开和应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

五、授予我单位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审批权、组织协调权、监督检查权以及窗口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权。

六、授权时间自2013年4月20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