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19〕272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9〕33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建筑生产安全领域严峻形势,并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特别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大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9〕33号)
2.《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的通报》(皖安办函〔2019〕93号)
2019年7月4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