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建市函[2018]76号)相关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基础上,制定了《宣城市建筑施工企业(房建、市政)基本信用分评分内容和计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该《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7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标准》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建设科技大厦14楼建筑业科。
联系电话:0563-2616520。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