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邢** | 浏览量 | 9388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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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契税返还比例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本人于21年4月在宣城市区购入本人首套商品房,该房于23年12月底拿房,想问下契税能返还比例是多少? | ||||||
来信时间 | 2024-05-06 16:07 |
回复时间 | 2024-05-06 1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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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5-06 16:09:5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5-08 0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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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描述的购房时间,相应购房补贴政策为《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0〕2号)。文件规定:对我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和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宣城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区位等级划分表》,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首次在市区三类及以外地区(不含一类地区、二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详情请咨询财政补贴窗口,咨询电话:2617689(市区范围),2616372(市经济开发区范围)。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