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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李** 浏览量 9490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在物业配套设施没有交付能收取全额物业费吗
信件内容 咨询:领导你好!我咨询一下,宣城市物业在小区硬件配套设施大部分没有交付及环境、保安、门禁、绿化都没有完善好,向业主收取全额物业费是否合规合法,能否暂时取消或减半收取相应的物业费
来信时间 2024-07-01 14:59
回复时间 2024-07-01 17:33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7-01 17:33: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4-07-02 16:47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于2024年7月1日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有关物业费的减免,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处理。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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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1天1小时52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0天23小时29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李**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4-07-01 14:59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住建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4-07-01 17:33
  • 审核用时:0天2小时23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7-02 17:03
  • 办理用时:0天23小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