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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组建宣城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11:18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组建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行业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构件生产、造价、检测、科研、规划、咨询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筑类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具有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称可放宽至工程师。

   (三)熟悉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和技术应用相关理论研究,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四)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可直接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三、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科技发展动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承担装配式建筑领域中尚无国家标准或规范可依,涉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类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项目的论证、评审及验收工作。

   (四)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审核、认定,包括审定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方案、工程项目装配率、确定奖励面积数量、认定项目技术性能等事项。

       四、专家管理

   (一)我局将审核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专家库专家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各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隐瞒与申请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

   3、在各项评审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经举报查实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宣城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连同有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报至宣城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2616520

电子邮箱:942113392@qq.com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4楼建筑业科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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