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住建工作 > 公告发布

宁国市河沥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稿)

发布时间:2023-04-27 16:19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3年4月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真实有效保护宁国市河沥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的历史遗存、传统格局、整体风貌和空间环境,进一步完善街区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激发街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传承历史文脉,破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街区西临东津河,背靠老虎山,北至东津路,东至梅林路,街区范围共8.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约1.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约7.5公顷。

(三)规划期限

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规划目标

通过街区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展现街区文化价值特色,改善街区人居环境品质,优化街区功能业态,提升街区整体活力。以时代要求和民生诉求为基础,坚持价值导向、问题导向,借鉴他山之石,结合地方特色,注重历史空间和生活场所的价值认知和更新利用,以“厚度”、“活态”为切入点,打造文化传承与绿色发展融合共生的保护更新示范区。

二、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一)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价值一:三度繁华,商埠凸显—是解放前期重要的商品物资集散中心;

价值二:格局完整,遗存丰富—是地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见证地;

价值三:开放包容,文化纷呈—是多元文化交融发展之地。

(二)历史文化特色凝练

客货交织,商埠凸显;

三度繁华,商肆栉比;

格局完整,遗存丰富;

开放包容,文化纷呈。

三、保护内容

规划从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两大类,整体格局、自然山水、历史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包含已公布的、推荐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九小类,明确街区保护内容和具体保护要素。

表1-1河沥溪保护要素及内容分类表

保护要素

保护内容

物质文化遗产

整体格局

一河一溪、一路两街

自然山水

东津河、老虎山

历史街巷(5条)

正街、小溪口、保家巷、卫国巷、河沿南巷

不可移动文物(4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小溪口古街区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处)

古码头、程家大屋、刘绍记遗址

已公布历史建筑(36处)

小溪口33宅号、吴家花园、河沿南巷21号宅、正街15号宅、正街20号宅、正街22-26号宅、正街21号宅、正街28号宅、正街30号宅、耿丽华宅、正街52号宅、小溪口1号宅、小溪口2号宅、小溪口8号宅、吴炳和宅、程家大屋、刘宅、江建民宅、小溪口42号宅、小溪口50、52、56号宅、正街60、62、66 号宅、徐启华宅、刘开芹宅、正街80号宅、吴城农宅、柯之文宅、正街100号宅、江浩然宅、正街61、63号宅、章灶寿宅、方绍国宅、李邦泽宅、宁国水产(李义婷宅)、正街109、111号宅、正街136号宅、吴友恭堂

推荐历史建筑(14处)

详见保护要素分布图

传统风貌建筑(55处)

详见保护要素分布图

历史环境要素(5处)

古码头、古路面、古水系、古树、古排水系统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3项)

市级(1项)

清明粑

县级(2项)

弹棉花、衡器制造

优秀传统文化

老地名(5处)

正街、小溪口、保家巷、卫国巷、河沿南巷

地方名人(3个)

任新民、徐永炉、吴胜祥

四、保护范围与控制措施

(一)保护范围

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8.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北至东津桥,南至小溪口56号,西至古码头,东至新民巷,总面积约1.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东津路,南至小溪,西至东津河,东至G329,总面积约7.5公顷。具体范围以保护区划图划定的范围为准。

(二)保护控制措施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要求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1)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分类保护整治:对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历史街巷等,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分类保护。

不得新建扩建: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维持原有格局、风貌与尺度:保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传统街巷格局和风貌,维持原有街道的宽度、走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整治改造要求:对随意搭建或加建而影响院落空间的建(构)筑物,应予以整治或拆除;对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高度不相协调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对现有建筑进行整治改造时,应保持或恢复其历史风貌;对影响景观风貌的其他相关设施,应予以整治或移除。

不得随意拆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不得拆除,拆除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

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遗存整体保护: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历史街巷的格局肌理,保护石阶、铺地、古树、古水系等历史环境要素。

高度风貌协调: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构)筑物,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避免对街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不协调建筑改造:对已建成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进行循序渐进的整治或改造,逐步恢复街区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

新建项目审查:建设控制地带内确定的各类建设项目,需先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街区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分类保护与整治

(一)整体格局与自然景观保护

1)整体格局保护

聚焦街区核心要素,规划重点保护“一河一溪、一路两街”的整体格局。

一河即东津河;

一溪即小溪;

一路即东津路;

两街即正街和小溪口。

2)山水环境保护

保护老虎山、东津河、河沥溪老街“山水街”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保护老虎山、东津河与街区良好的视廊关系,保护东津河及小溪滨水岸线形态的自然性。保护老虎山山体的自然形态,不得随意挖山建设,新建建筑避免体量过大、高度过高造成对山体轮廓的遮挡和破坏。

3)历史街巷保护

规划对街区内街巷提出两类不同的保护措施:

Ⅰ类保护街巷:保护正街、小溪口等街巷的传统巷面材质、走向、空间尺度以及相关历史信息。严格控制街巷两侧界面的建筑风貌(体量、风格、色彩),保证界面的连续性,在街巷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识。

Ⅱ类保护街巷:保护河沿南巷、保家巷、卫国巷、新巷子等街巷的传统巷面材质及相关历史信息,控制街巷两侧建筑风貌,对整体风貌造成破坏的沿街建筑予以整治。清理街巷两侧占道行为,适当增补绿化空间,保持街巷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规划对街区内现状建(构)筑物实施分类保护与整治,具体分为修缮类、维修类、改善类、保留类、整治类五大类。其中,整治类根据建(构)筑物风貌和价值的不同,又分为整治改造与整治拆除两小类。

1)修缮类建筑

修缮类建筑指程家大屋、刘绍记遗址2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程家大屋和刘绍记遗址两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2)维修类建筑

维修类建筑指风貌与质量较好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与其他建(构)筑物。

建筑维修应对建(构)筑物在不改变外观特征的情况下,进行维护和加固。可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保护性利用,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作为文化博览、文化消费、旅游服务等场所,丰富街区的功能业态。同时历史建筑的维修,应严格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内部设施,对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宁国市住建部门批准后,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改善类建筑

改善类建筑指风貌与质量不太高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建筑改善应在不改变外观特征的情况下,调整、完善建筑内部布局及设施。

4)保留类建筑

保留类建筑指街区内风貌、质量较好、50年代以后的建(构)筑物。保留类建筑可结合建筑传统结构、外观特色,进行内部设施更新,以适应现代功能。

5)整治类建筑

整治类建筑分为整治改造类与整治拆除类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指街区内风貌较协调但质量不高的建筑,整治拆除类建筑指街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质量不高或由于公共空间塑造、消防安全通道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而拆除的建筑。建筑整治改造可运用多样化的设计手法,建议通过马头墙等传统元素运用、格栅遮挡、空调机位规整、玻璃材质运用等最小干扰方式,改善建筑风貌,实现新老建筑有机融合,彰显街区内多元风貌特色,以保持街区风貌完整性、提升街区人居环境品质。

(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是能体现街区传统特色的地标,应加以保护,并注意保护与其相关的周边环境,保持风貌的协调性。

街区历史环境要素有古码头、古路面、古水系、古树、古排水系统等。其中古码头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应要求进行保护,同时也要保护与古码头相关的十八踏。保护正街青石板的古路面;保护小溪古水系,改善堤岸景观效果;保护位于程家大屋南侧、吴家花园内、旌阳会馆南侧、刘绍记遗址内的古树注重防治病虫害或寄生植物,清除威胁古树健康生长的不利环境;保护古排水系统。

六、展示利用

(一)功能业态策划

规划通过丰富业态类型、提升业态品质、统筹业态分布,将传统文化与业态进行有机结合,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业态体系,营造集中全面展示街区文化特色、商业氛围和居住场景,留住宁国人心中的乡愁。规划对正街、小溪口、小溪沿线及东津河水上空间,按休闲旅游、生活服务需求,打造了“休闲百工坊”“宁国烟火巷”“东津微醺夜”“溪境探幽民宿集”“竹筏游溪上”多种功能业态。

(二)展示利用线路

规划结合街区内主要通行街巷,布置一条文化展示主轴与三条次要文化游线,有机串联街区内特色空间,全面展示河沥溪历史文化特色。

“忆·宁阳情”为主题,依托正街打造河沥溪文化展示主轴

“品·微醺夜”为主题,依托小溪口街巷及其西侧空间打造小溪口水运文化游线

“寻·烟火气”为主题,依托河沥溪内部街巷打造河沥溪人文体验游线

“游·东津岸”为主题,依托东津河与小溪滨水绿道打造滨水景观展示游线

(三)展示利用节点

结合街区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利用空闲地和开敞空间,以“文化+旅游”为主题,打造东津古渡、吴家花园-程家大屋(双史馆-党群活动中心)、说唱戏剧园、龙窑陶器展示馆、宁国畲族文化园、刘绍记遗址广场、凤家大屋遗址广场七处展示利用节点。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

(一)保护传承的原则

原地保护原则、整体保护原则、动态保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二)保护要求及措施

加强名录体系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深入挖掘街区内民间的传统文化遗产,对其进行登记、建档,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公布及档案建设工作。同时收集、整理与各类传统文化活动相关的物质实体。将街区内非遗纳入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数据库(简称非遗基因库),完善数据管理平台,对非遗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开发。

培养非遗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其开办各类传习班,强化创作展演,组织传承人进街区、进社区。将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制度化,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流传中发展。

设立非遗专项保护资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把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专人专项资金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促进非遗与物质空间相结合。传统技艺、民俗等保护应当尽可能不脱离当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保护其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街区和空间场所。同时,充分结合街区的保护进行传承和展示,以丰富文化内涵,增加历史文化街区活力。

加强非遗宣传推广和运作。运用网络平台对街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系统的宣传展示,普及保护意识;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艺术形象、活动和品牌,恢复传统节庆活动,传承街区的历史文化氛围,并结合旅游、商贸、文化活动等,培育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和文化旅游景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三)保护传承的方式

主要包括传统技艺活态传承和展示、展示馆陈列、演出活动、特色产品销售四种。通过这四种方式,结合现状可利用场所和规划新增设的展示场所,对街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和利用。

 

表1-2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方式一览表

展示利用方式

展示项目

展示空间

传统技艺活态传承和展示

清明粑、衡器制造、弹棉花、宁国龙窑制陶技艺、编斗笠帽、

传统民居手工坊、龙窑陶器展示馆

文化馆、展示馆陈列

宁国市云梯畲族民歌、宁国畲族婚嫁习俗、畲族竹竿舞

宁国畲族文化园

演出活动

华金皖南花鼓戏、西村花鼓戏、赛龙舟、蚌壳舞、苗氏民间吹打

说唱戏剧院、东津河水上活动

特色产品销售

剪纸、清明粑、龙窑陶器、豆腐乳、老鹰茶、龙灯

龙窑陶器展示馆、宁国畲族文化园以及下正街、小溪口沿街商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