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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赠送标准面积住房产权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四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7 08:58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宣办发〔2023〕4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宣人才〔2023〕5号)文件的规定,经皖事通线上受理、相关责任单位审核,现将第四批符合申报条件赠送标准面积住房产权的人才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563-2616563(市住建局)、0563-3010256(市人社局)、0563-2620325(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享受标准面积赠送住房产权公示表(第四批)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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