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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7 17:09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建管函〔2024〕6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4〕23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宣州区、泾县在建工程进行了督查,组织广德、宁国、郎溪、绩溪、旌德进行交叉互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54项,下发《建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54份。组织开展县(市、区)督查、交叉互查,对宣州区和泾县进行督查,抽取在建项目4个,组织广德、宁国、郎溪、绩溪、旌德进行交叉互查,抽取在建项目10个,下发《建设监督检查执法建议书》4份、反馈意见14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项目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未及时签订;少数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严,安全监理责任未落实。少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少数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个别项目梁板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楼板存在贯穿性裂缝,梁柱、剪力墙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二次构件混凝土浇筑不密实;部分项目预拌砂浆半成品现场加砂二次拌制,质量控制差;个别项目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部分住宅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外墙抹灰空鼓开裂,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未按要求一次性浇筑且二次浇筑支模前凿毛、清洗等措施不到位;少数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齐全,未见外墙保温检验批、隐蔽验收和专项验收记录,个别项目外墙节能保温施工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安全员安全日志填写不规范,未落实《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制度,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少数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存在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未完全封闭、天窗限位失效,塔式起重机司机室零位锁保护失效、变幅小车防断绳保护钢丝绳固定不规范等问题;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登高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冲洗水池清理不到位,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道路冲洗不及时,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落实较好的项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1.规划路-青弋江大道九标(宣水公路-南漪湖大道)EPC项目:建设单位宣城博学置业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袁野;施工单位(联合体)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晶、项鹏;

    2.宣城市禾香苑项目施工单位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峰。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含安全员履职不到位)、市场行为、建筑节能等问题项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

1.宣城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陶然新村幼儿园:项目经理任宇(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王贤锋(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宣州区养贤乡聚贤小区建设项目二期-2#-6#楼、7#商业、地下车库:项目经理向以双、安全员余功波(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年产1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和幕墙加工项目:项目经理王春燕、安全员程林(宣城成济建筑有限公司),总监陈倩男(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年产30万套商业设施、5万套标识、10万套展示用品项目:项目经理刘福生(安徽天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监沈康(安徽宣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宣城市第二小学及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宣城市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安全员王超 (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年产5万吨钢结构及配件项目-1#厂房:项目经理胡词龙(安徽鼎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监陈超(安徽宣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同曦黄金时代8-10#楼:安全员孙聪聪(安徽龙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宛陵大观小区-1#-3#、5#-7#、S2#、S3#、H1#、M1#、M2#、P1#、P2#楼及地库2工程:项目经理吴凌风(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宣城市天都小学-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车库、门卫:项目经理朱兴林(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吴磊(安徽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玉园项目-18#、19#、23#、24#、25#、26#楼:施工单位安徽乾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巩仔勤,安全员魏宏启、周三士监理单位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徐明帅;

11.宣城市会展路与环湖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暂定名)建设项目-新港大酒店:施工单位安徽乾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田荣,安全员巩磊;监理单位安徽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徐秋云。

(三)对以下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农民工工资发放落实不到位,或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限6个月),以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并予以全市通报。

1.宣城桃花源西区项目: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硕;

2.年产10万吨工业铝材项目-1#厂房B区、2#厂房:施工单位安徽方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石军,安全员沈后明、王术庆、汪芳(安全方面);监理单位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阚晶晶;

3.CNC数控机床项目-研发车间、生产车间、1#值班室、2#值班室,施工单位宣城聚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娟,安全员陶三子(安全方面);监理单位安徽隆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鲁德义。

(四)对宣州区和泾县督查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年产30万吨钢结构项目、狸桥镇湖滨家园项目二期、泾县汇金雅园18#楼、年产11000台(套)金属离心泵及氟塑泵项目-安徽畅宇泵阀制造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移交属地住建部门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履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5月7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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