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3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7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023年12月7日市委巡察集中反馈会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并就成立“市住建局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随后,召开落实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对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2024年1月15日,局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12月8日,印发《市住建局党组关于成立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部门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期间,共召开12次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
(三)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举措。2024年1月4日,在分别征求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根据所反馈的13个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109条。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等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局党组先后4次围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理论进行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集中交流发言。二是局属重点处、市政园林处等业务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具体业务工作,先后8次围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理论文献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建立理论学习长效体制机制,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要求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相关学习、研讨。市政园林处党支部与重点处党支部也同时将上述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四是局党组专门对《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集中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五是分别组织局行政审批科、质监站、重点处、市政园林处等相关业务科室、部门对《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全面传达学习,要求对照抓好落实。六是结合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体制实际,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明确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于2024年6月3日印发《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与审批流程。七是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本轮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我局新实施的丹桂园道路工程(含绿化部分)等3个项目均按照要求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八是加强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明确每月学习主题,提前谋划部署交流发言,确保研讨质量。2024年机构改革前,原市城管执法局分别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经济思想等主题开展党组
2.针对“系统观念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的相关要求”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进一步树牢系统观念、全局观念。二是市政园林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将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传达,警示教育干部职工在今后工作中务必切实增强工作沟通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2024年3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有关条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四是及时修订完善《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五是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局和本领域的统筹谋划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组织对水阳江大道(阳德路-鳌峰路)路侧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文景路三期道路绿化工程、经三路(文景路-圣俞路)道路绿化工程目前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结合实际,分别提出推进实施意见。七是在项目谋划时加强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征求140名市人大代表和220名政协委员对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后,编制印发《2024年中心城市建设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和《2024年中心城市建设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项目计划表》。
3.针对“法治意识较薄弱”问题。一是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二是积极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完善相关土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加快推进清溪河、解放河河道综合整治及运营服务项目相关土地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负责同志对宛陵湖东湖工程项目用地报批程序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检视,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及时组织修订印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市政园林项目用地报批审批表》,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管理,严格项目前期报批程序。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程业主代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款未及时支付”问题。一是组织对原市住建局涉绿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应付未付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底数,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付款计划,目前已完成所涉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工作,确保无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 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市城管执法局共三次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款支付。已分别支付历年49个项目的相关工程款。其中44个项目已结清,剩余款项已列入财政支付计划。三是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由各片区负责人督促相关园林绿化企业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2023年未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
5.针对“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巡察工作专题会上的指示精神。两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22-2026年)(修订版)》等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市重点处、市政园林处等相关业务部门先后3次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三是举一反三,结合本次巡察反馈意见,市重点处、市政园林处组织对巡察以来实施的绿化项目合同签订与竣工验收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分别研究制定或完善印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市住建局建设项目工程变更与费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住建局在建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管理的通知》等4个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从制度层面杜绝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类似问题。五是重新梳理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项目,对专项整治中遗漏的44个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绿化小项目进行深入自查。对普遍存在合同签订滞后的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6.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分管领域关键环节和下属单位监督管理进行深入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局分管领导在市政园林处工作会议上,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绿化工程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意识。 三是组织建设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对建设项目变更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以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四是修订完善《市住建局建设项目工程变更与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变和费用管理程序。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政务处分和批评教育。六是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再次组织对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编》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着力在全过程监督成效上下功夫。印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与局党组联合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履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期间,对公开招标限额及以上的项目业主代表、相关管理人员陆续开展了5次廉政谈话;印发《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以进一步加强与局党组之间的工作协调、贯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并执行《参加会议制度》,对市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制度》,规范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等,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开展关键岗位人员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
7.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市政园林处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规范意识,增强合同纠纷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来签订的77个绿化工程合同进行了全面摸排、自查,重点排查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要素,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予以整改完善。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印发《市政园林公用建设处合同管理办法》《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业务部门合同签订、审核程序,规范绿化工程合同审核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并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8.针对“施工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市重点处、市政园林处、市园林处集中传达学习《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切实增强项目标后履约监督与考勤管理责任意识,并要求对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严格落实合同约定的考勤要求,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关键岗位考勤工作。二是依据合同追究拱极路与双塔路交叉口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全额扣减该项目相应监理费用;深入排查造成工程逾期和工程款超付的原因,及时追回超付的创业路(北师大段)路侧景观游园工程相关工程款。三是举一反三,对我局2017年以来实施的77个绿化项目监理价款审核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相关问题全部予以了整改完善。四是召开城建档案管理业务工作培训暨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宣贯会议,对城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组卷、整理编目、移交报送等环节进行专业指导。局属业务部门重点处、市政园林处分别组织对《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了集中传达学习,要求切实提高施工、监理资料编制、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分别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住建局在建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管理的通知》《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职责和考勤要求进行明确,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加强我局实施的各类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管理。同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相关项目业主代表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验收环节走过场”问题。一是局属相关部门围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验收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要求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切实提高项目验收管理水平。二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时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进一步提高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范意识进行强调。三是举一反三,对我局2017年以来竣工验收的62个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开展了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对22个项目造成审计滞后的原因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根据项目实际拟定送审计划。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2个,正在审计项目11个,已纳入审计计划9个。同时,对晓日路道路绿化工程、拱极路与双塔路交叉口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绿化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项目验收组织情况进行复盘,进一步补充完善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四是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住建局在建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处工程项目开工前提醒谈话要点》,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我局绿化工程各阶段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考核管理,将规范合同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竣工、报审资料管理等重要事项纳入《提醒谈话要点》,在工程开工前对工程中标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根据审计意见并复核,扣减宛陵湖景区港汉绿化工程中缺失、不达标苗木工程相应工程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约谈了工程监理单位,并追究其违约金,同时,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和提醒谈话。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2月21日再次研究《中共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建党组[2021]268号),对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所存在的短板,再次提出相关要求。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负责同志对部分工程先建设后立项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视和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市政园林处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传达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并对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报批程序再次进行强调和安排。四是修订完善《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切实做到项目建设先立项、后建设。五是印发《关于修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研究议题汇报完毕后,参会人员依次发言,没有新的意见建议的,仅作表态性发言。”“会议实行集体议事和决策,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和集中会议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六是严格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会议议题的审核把关,统筹安排好会议时间。2024年机构改革前,原市城管执法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1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会率达100%,确保了讨论充分、决策科学。
1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一是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特别是在职称评聘方面,印发《有关职称工作的意见建议》(试行),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拿出更加具体的举措,力争在解决“职称评聘机制固化”的问题上有所突破,。二是对2018年以来离职人员进行了再梳理,分析离职、辞职深层次根源。三是充分利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才引进等机会,加大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2024年我局计划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方式录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计划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录用专业技术人员4名。经市委编办批准,同意公开招聘2名。四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同志对业务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检视,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市政园林处通过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等形式,组织对处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关键岗位现场业务培训;组织局属相关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城市绿化工程业务知识培训讲座,邀请市城建档案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就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并安排对城市绿化工程相关建设管理制度、规范进行集中宣贯。同时,制定《2024年度园林绿化业务知识培训计划》,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常态化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教育。
12.针对“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通过制度化开展党建例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加强对相关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指导。 二是立即进行补学。市政园林处与市重点处党支部分别以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形式,分别4次组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补学。 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局分管领导与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各党小组组长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党支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常态化学习,切实提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四是积极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活动,市政园林处与重点处党支部将结合城市绿化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丰富品牌创建主题和内容,分别创建支部品牌“筑城先锋”、“倾心筑美宛陵”、“城市园丁”党建品牌。通过支部品牌创建,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实现党建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促进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3.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深入学习研讨,要求切实加强对局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提升我局审计整改工作水平和质量。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亲自指导、调度绿化工程专项审计项目的整改、回复等工作,对审计问题整改跟踪问效。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部分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上抓严抓实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检视,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环城大道三标段绿化工程、环城大道四标段绿化工程、市宛溪河综合治理一期物阜九州广场工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逐条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市政园林处工程项目开工前提醒谈话要点》,将规范施工、竣工、报审资料管理等重要事项纳入《提醒谈话要点》,在工程开工前对工程中标人进行及时传达有关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化养护项目交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相关规定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着力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单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使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注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增强干部职工获得感和归属感。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以制度作为刚性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模范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三十条、市委三十一条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以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模范表率作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全面完成整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推进。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城市绿化工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全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有利契机,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和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