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4〕247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
第四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4〕213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城市中心城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宁国市、旌德县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在建工程进行了督查,组织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绩溪县进行交叉互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中心城区在建工程40项,下发《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40份。对宁国市、旌德县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进行督查,抽查在建项目6个,下发反馈意见书6份,执法建议书1份,组织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绩溪县进行交叉互查,抽查在建项目10个,下发反馈意见10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项目部未部署学习部、省、市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冶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内容,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对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日常质量管理不到位;少数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严,安全监理责任未落实;部分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项目二次结构预埋钢筋位置偏差较大,部分阳台板存在裂缝情况,局部剪力墙存在蜂窝麻面情况;个别项目工程检验试验报告、报审报验等质量控制资料未见或收集、汇总不全;个别项目个别梁纵向钢筋间距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存在积水浸泡基础现象。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交底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抛撑、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坠落半径内防护不到位,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架业公司未报审或未签字审批;个别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未采用钢笆搭设双层防护,无警示标语;部分项目楼梯、料台、电梯井口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施工机具未设置开关箱,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钢结构吊装过程中项目部未设置确保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主干道未硬化到位,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土方、砂石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管理较好项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义顺、安全员李法涛,监理单位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于思敏。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含扬尘防治)、市场行为等问题项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
1.晟荣天境小区(二期)18#楼、20#楼-23#楼、30#楼、31#楼、配电房2及地下车库分区一、地下车库分区二工程:安全员李军生(安徽新基建有限公司);
2.安徽鹰峰新能源汽车电感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F车间:安全员李平喜(宣城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面向锻造行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车间、门卫、附属用房:安全员何先平(宣城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安徽百宏达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厂房扩建技改项目-5#厂房:项目经理赵文宣、安全员赵文娟(宣城京久建设有限公司)、总监丁红旗(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中鼎亚德林智能压铸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2#车间A、3#车间A、1#车间、2#车间B、3#车间B项目:项目经理杨进举、安全员郭志祥(四川硕宇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周玲珑(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宝城大厦-1#楼、2#楼、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宣城市神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功能性塑料膜制品项目-1#车间、2#车间、研发车间:项目经理姚彩虹、安全员姚辉萍(萍乡市安源建设建筑有限公司)、总监冯建荣(马鞍山和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鸿星(宣城)综合制造基地项目-1#成品仓库、2#成品仓库、门卫1、门卫2:安全员张璐璐(山东泰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9.国网安徽超高压分公司古泉换流站生产实验用房项目:项目经理金晶(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宣城亚龙湾商业中心项目:项目经理甘和春、安全员汪恒军(宣城德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峰(安徽省天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年产10万件真空吸塑制品、5万件自动化注塑器、10万件循环围板器具项目:项目经理柯家欢(安徽垄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对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督查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宣城博通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移交属地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冬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12月25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 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