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4〕24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4〕781号)、市安委办《宣城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安〔2024〕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圣诞、元旦和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终岁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历来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高处坠落、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4〕781号)和《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年终岁尾和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加强高处作业、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生活区等火灾事故防范,建设单位要认真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住建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监理单位要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保障,积极应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恶劣天气强令冒险作业。
三、严格节日停复工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前停工节后复工程序,严格把控停复工条件,停工前排查消除场地安全风险隐患,复(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影像记录备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节后复工检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开)工。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检查,压紧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企业和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重点监督,督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认真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员落实。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值班人员,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装备、物资、人员储备,建立完善反应快速、高效畅通的应急工作机制,如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救援、迅速上报。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
2024年12月30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