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郎溪县民政局党总支积极探索创新,多措并举推进“阳光民政”党建品牌建设,将党建与业务、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相结合,成功打造出“领导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服务型党组织。
理论学起来——建强凝聚人心的宣传阵地
局党组严格“第一议题”,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民政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全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62篇,组织集中学习36次、研讨交流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撰写学习心得17篇,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学思想、悟原理、筑忠诚、见行动、促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30000元,更新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建设党建指导工作站,建设“阳光民政”党建文化楼道,展示党建品牌内涵、党建工作成果、民政先进典型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设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图书资料、学习设备等,为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活动场所。
实事办起来——建强服务群众的惠民阵地
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积极探索“党建+社救”“党建+养老”“党建+社工”模式。一是推动“弱有众扶”多维救助模式。局党总支围绕“弱有众扶”工作目标,按照“兜住底、兜好底”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确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全市率先在各镇(街道)试点建立了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充分发挥网格员、镇村民政协理员、社工、村(社区)红色代办员等人群作用,实现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郎溪县“五员助力”用铁脚板量出真感情》作为2022年全省五个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之一,由省民政厅报送民政部并获省政府激励,多项社会救助工作分别受到中国社会报、安徽日报等各大媒体的宣传报道。二是打造“颐养郎川”养老示范典型。推进党建与养老业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实现养老服务增量扩容、增效提质,推进养老资源“一张图”、养老服务“一键享”、养老监管“一网通”数字化多场景应用,更好满足老年人品质化、多样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组织实施各项民生工程项目的同时,精心谋划,重点推进老年助餐点项目建设,在短时间内完成省市下达的“暖民心行动”建设任务。郎溪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分别被《中国社会报》、省委《安徽信息》、人民网、新华网、《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宣传,局党总支获省委组织部“一改两为”支部党员见行动先进典型。三是做实“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服务。自2021年开始,局党总支深入各镇(街道)广泛调研,积极谋划推进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壮大以“全员全科社工”队伍为主力的基层民政力量,依托镇、街社工站基层主平台作用,高标准推动村(社)社工服务落地落实。开展社区“微”治理创投项目,引导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工作和社区治理,推进“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机制和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聚集调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较快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推进社会组织加快建设和发展,开展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工作,培育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发展。涌现出蓝天救援队、蒲公英志愿者协会、县心理学会等一批社会公益组织和基层商会组织。社会组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参与救灾救援、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社会活动,为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队伍建起来——建强高效有力的人才阵地
一是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按照“优化结构、选优配强、专职专干”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和公开招考等方式按编配强配齐专职民政工作队伍,确保民政服务工作满足群众的需求。各村、社区明确一名民政专干,专职民政工作,协助镇(街)民政业务工作,确保各级有人干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考察。定期组织民政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民政讲堂等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考试等,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会同各镇(街道)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考察,对不适宜做基层民政工作的人员,按组织程序进行调整补强。三是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流程。公开民政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规定、申报材料要求、审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按照便民利民和政务公开要求,建立岗位职责、工作准则、行为规范、办事程序、来访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结等工作制度,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四是创新提升为民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政府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民政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民政为民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搭建县、乡、村三级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服务向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让基层民政干部工作、基层群众办事“来回跑”变“马上办”。
活动新起来——建强示范引领的服务阵地
一是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在民政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定期对“党员先锋岗”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二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成立“阳光民政”志愿服务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农村、敬老院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三是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认领服务项目、维护社区环境、普及文明新风。结合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梳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农村低保信访件办理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