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函〔2025〕4号
各申报单位:
鉴于“申报表•主要参建人员”是申报评审的一项关键性指标,也是主创人员的重要工作业绩。为维护主创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申报材料如实、公正和促进规范企业岗位管理、明晰岗位责任。拟在企业《申报材料》中补充完善《申报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岗位资格情况表》(见附件),请认真填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请各单位在填写“承担主要工作(工作岗位)”时注意使用规范(或通用)“岗位名称”,必要时可附页填写“承担主要工作的内容”。
请各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材料》时,及时完善上述资料,若无相关资料,将在公布文件中不显示相关人员信息,请各单位予以重视。
附件:《申报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岗位资格情况表》
宣城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3月11日
抄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工程质监站,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