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我市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服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全力办好孤残儿童护理员市级选拔赛,做好参加2025年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各项准备,我局拟委托具有举办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资质和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接2025年宣城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及孤残儿童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宣城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及孤残儿童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二、询价单位
宣城市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服务内容
1.竞赛要求:
(1)依据《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技术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大赛方案,组织举办全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赛前准备、赛事组织、理论竞赛、实操竞赛、裁判评审、闭幕颁奖仪式等全过程服务,须具备完善可靠的项目管理机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具备相应的竞赛场地,能够承接30人(职工组15人、学生组15人)进行竞赛。包括理论及实操考试场地、统分核分室、监控室、阅卷室、仲裁室、休息室、医务室、抽签室等。场地应具有理论竞赛和实操竞赛教室,有实操所需要的工位、设施设备、耗材等,场地应具有开放性,可供观赛人员进行观摩。
(3)裁判长2人,评审专家6人。要求熟悉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相关业务标准、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规则等;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4)大赛计划1天,需保障因赛事(开/闭幕式)场地转换等所需交通费用。
(5)准备活动背景、指向标识、工作牌、号码牌、选手奖状(按实际参赛人数准备)、其他相关奖项证书等印刷品及宣传品。进行大赛全程拍摄、录像并形成数字化影像材料,邀请相关媒体进行社会面多渠道宣传。
2.培训要求:
(1)统一组织省级赛前集训、参赛相关事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或邀请专业指导老师对选拔赛优秀选手等进行省赛前集中培训。
(2)统筹负责省级赛前一期集训,含理论、实操培训课程,培训时间计划3天,培训内容以《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教材》为重点,针对孤残儿童心理辅导、基础照护实操技能训练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培训地点设在宣城市内,需要负责落实培训期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培训场地应具有理论和实训教学教室,以及实训所需要的工位、设施设备、耗材等,具备护理技能培训实训操作、模拟演练的条件。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宣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1411号)的培训经费标准,不得高于二类培训的培训限额,各部分培训费用设置合理合规。
2.合理有序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创新设计课程内容,结合理论与实操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并提供备选课程,每节课程需附上对应授课讲师的介绍材料。
3.赛事及集训组织需包含安全应急预案,为选手购买比赛、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2025年宣城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及孤残儿童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万元,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包含场地布置费、命题阅卷费、评委专家费、实操耗材费、宣传费、劳务费、奖金、省级赛前集训费、保险费、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报价机构资格
(一)机构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务部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能够独立完成孤残儿童护理员竞赛。拥有孤残儿童护理员竞赛所需的用物、场地、器材、人员等。具备组织举办职业技能赛事的承办能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信誉良好。有类似赛事承办经验。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
(二)培训要求
培训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报价机构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拥有举办儿童护理员技能培训和承办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经验的优先考虑。应具备儿童护理员技能培训经验讲师2人以上。讲师应具备参加省级及以上孤残儿童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相关经验或拥有本专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讲师应具备所授课程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省级及以上孤残儿童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赛事流程标准,讲师中拥有参加或执裁孤残儿童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8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承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止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宣城市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5年4月14日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的机构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宣城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007室),联系电话:0563-3024628。
宣城市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