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19〕1号),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局更名为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2、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
3、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
4、负责提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二、内设科室及职责
市住建局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共设置四个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综合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与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信息管理、机要保密、会议组织、后勤保障、信访、对外联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管理;
3、负责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务公开、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统计工作;
5、负责工程财务管理,做好与市财政局、审计局、国投公司和委财务科的沟通、协调工作;
6、负责局办公室、人事法规科、监察室、工会布置的相关工作及局内部其他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陈斌(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3-2616386
办公地址:建设科技大厦17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计财科
1、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与项目单位的协调工作;
2、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协调工作,并组织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3、负责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金鑫(科长)
联系电话:0563-2616487
(三)合同与工程造价管理科
1、负责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组织编制和审核确认工作;
2、负责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的内部审核工作;
3、负责工程招标采购工作;
4、负责工程合同审查、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进度考核,督促工程按计划进度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汪 琳(科长)
联系电话:0563-2619901
(四)工程建设管理科
1、负责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按计划进度实施;
4、负责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现场审核工作;
联系人:王乐(科长)
联系电话:0563-261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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