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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012-0006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五十二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012-0006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五十二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五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0-12-09 09:37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垃圾分类利国利民,具体推进实施中,分类全流程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是重点,可否介绍下《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性条款?

   答:好的,《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章节专门就垃圾分类的“规划与建设”进行了明确。

  一是在第九条中明确“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在第十条中明确“新(改、扩)建项目,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防臭、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

  三是在第十一条中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类别、规格、颜色、标示等规范,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