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住建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1-0007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六十五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1-0007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六十五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六十五期)
发布时间:2021-01-13 08:39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所有的塑料类制品都可以回收吗?

   答:由于塑料本身材质的特性以及回收再利用技术与经济效益等因素,并不是所有塑料类制品都能够回收再利用,其中可回收的塑料类制品包括各种塑料包装、矿泉水瓶、牛奶塑料瓶、各种饮品的塑料瓶罐、洗发精和沐浴乳胶樽、硬质塑料、牙刷、牙膏软管等,其它的塑料类制品,如塑胶袋、玻璃纤维物品、汽车坐垫、塑胶膜、化学纤维物品、塑胶绳、尼龙绳、安全帽、塑胶布、树脂、塑胶地板、脚踏垫、保鲜膜、垫子、泡棉、旅行袋、胶带、雨衣、录音带、原子笔、百叶窗、录影带、吸管、饲料袋、唱片、刷子、底片、塑胶玩具、塑胶铅笔盒、塑胶包装纸、塑胶叉子、塑胶刀子、塑胶筷子、塑胶制牙签等,请当作其它垃圾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