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大气环境形势严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区域性、复合型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气环境保护事关重大,意义深远。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政策,我市在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地市管理经验,并多方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宣城市区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施工过程扬尘污染管理,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适用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六到位”即:工地围挡设施到位、出入口硬化到位、运输车辆密闭到位、冲洗设施配备到位、降噪和防尘污染措施到位、出入口视频监控安装到位。
三、《规定》的保障措施
由市住建委负责督促、指导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六到位”各项措施要求;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未落实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防噪防尘污染措施;负责建筑施工场界防噪防尘排放标准的认定。
由市城管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建筑渣土)、混凝土、易扬尘物料的运输过程进行监管;对未落实建筑工地“六到位”要求造成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宣城市住建局 杨娴颖
联系方式:0563-302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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