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市住建局印发《宣城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办法》(建房〔2019〕285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建房〔2017〕 26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有哪些?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用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资金。
三、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如何分配?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以各县(市、区)当年改造小区数量、建筑面积、改造户数为基数,按照因素法分配。
四、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内容有哪些?
(一)各县(市、区)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考核县(市、区)
政府安排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二)项目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考核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情况。
(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部门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住建局
解 读 人:陈婷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