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2023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资格复审、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宣城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乡镇职位和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资格复审时间定于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第二批非乡镇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宣城市2023年考录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各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负责通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并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咨询电话和地址如下:
宣城市202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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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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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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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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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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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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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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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综合科(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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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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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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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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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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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71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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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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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3、1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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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宣城市市政府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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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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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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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5、1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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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经信局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33号,宣城市经信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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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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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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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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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9楼9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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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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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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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8、1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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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宣城市状元南路36号,宣城市财政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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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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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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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0、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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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78号6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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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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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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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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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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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71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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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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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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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法规科(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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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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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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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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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6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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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1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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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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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1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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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46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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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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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贸改革推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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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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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商务局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17号,宣城市商务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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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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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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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8-1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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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宣州区响山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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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61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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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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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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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信访局人事教育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12号,二楼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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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61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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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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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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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宣城市梅溪路393号超源酒店3楼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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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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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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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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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7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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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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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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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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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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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3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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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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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5-1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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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北楼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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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02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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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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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7-1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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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宣城市郎溪县碧河路6号郎溪县人民政府1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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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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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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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64-1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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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宁国市市府路1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大楼8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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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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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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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9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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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宣城市泾县谢园西路1号,泾县行政中心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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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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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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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07-1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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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委组织部会议室(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A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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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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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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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1-13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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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6层东侧6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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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6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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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县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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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56-13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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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科(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55号,干部科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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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51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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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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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67-13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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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06室(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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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25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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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
、县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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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85-1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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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东侧信访接待室(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395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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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337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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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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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1-2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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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广德市爱民路99号行政便民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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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68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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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或派遣证),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报考者须明确本人档案存放(或托管)地,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本通知第3条政策执行。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安徽籍的认定(下同):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8.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人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本人被辞退已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辞退文件等证明材料)。
9.报考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应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县)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县)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10.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二、关于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缴费和领取通知书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要当场填写体能测评卡(考生须携带与报名同底的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按规定缴纳体能测评费用和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具体如下:
1.领取方式:采取网上领取方式。具体为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宣城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缴费和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登陆网页(见附件3),缴纳体能测评费后,自行网上打印《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书》。
2.缴费方式及费用标准:考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缴纳体能测评费55元/人。
3.缴费和打印时间:2023年3月30日08:00至3月31日17:30。
凡不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缴费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再电话通知。
(二)体能测评要求
按照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资格复审缴费确认
1.乡镇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3月29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的报考者应于3月30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2.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通过后,请及时关注本人资格复审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纳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非乡镇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3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四、关于面试工作
第一阶段面试全省统一于4月7日至9日进行,主要为乡镇机关职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统一于4月8日上午进行。第二阶段面试全省统一于4月21日至23日进行,主要为非乡镇职位。
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将在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anche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宣城先锋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3035
缴费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
特此通知。
附件:1.宣城市2023年考录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3.宣城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缴费和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登陆网页(3月30日8:00至3月31日17:30开放)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