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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307-0005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管理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城管【2023】51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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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管理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城管【2023】51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管理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1:05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管理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宣城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城管为民”服务理念,唱响城管主旋律,讲好城管新故事,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宣传格局,以新状态新作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宣传要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3、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实事等;

4、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容管理、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

5、城市管理系统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大学习”,凝聚发展力量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城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发挥“头雁效应”,主要领导带头在全局开展专题宣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站位、解难题、强本领,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开展“大实践”,汇聚社会共识

1、策划主题活动。开展媒体走进城管活动,邀请记者代表走进城管工作一线,深入报道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开展“3·19”城市管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问卷调查、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城市管理群众知晓度。

2、强化公益宣传。向市民发放一封信、温馨提醒短信等,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在公园广场等设置主题景观小品,扮靓城市颜值。运用户外大屏、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灯杆道旗等载体,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办好新闻发布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推动发展、促进民生”为原则,针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追赶江浙·争先江淮”、聚力提升群众获得感等重大主题,结合本部门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或牵头开展的重要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三)开展“大宣传”,讲好城管故事

1、建设一支队伍。在年轻干部中选拔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文字功底强的同志,充实到信息员队伍,加强本部门信息撰写和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宣传业务培训,邀请新闻写作、摄影摄像、新媒体创作等专业人才进行授课,持续提升信息员队伍能力水平。

2、搭建宣传平台。加强“宣城城管”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推送城市管理领域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常态化运维门户网站,设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百名科长“五比五评”活动、便民停车行动等专题专栏,及时审核发布新闻信息。探索向新媒体逐步转型,通过发布短视频等形式,推动宣传工作“活”起来。加强与中央省市级媒体沟通联系,持续在中国建设报、安徽日报、宣城日报、宣城电视台等平台发布城管信息。

3、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发现、培养、推介城市管理领域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榜样人物先进事迹。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每月向市委宣传部报送新闻线索不少于2条。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深入人心、形象正面积极。

4、明确报送任务。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局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3条,采用不少于2条。

综合执法支队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8条(其中市容监察大队不少于5条,综合执法一、二大队不少于2条,机动大队不少于1条);公用和市政管理处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5条;数字指挥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处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3条;宣传教育科、环境卫生管理处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2条;机关各科室、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分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分局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1条。

局属各科室、各部门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宣传教育科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5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需要通过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树立城管队伍正面形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正面宣传舆论导向,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城管执法局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宣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报”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3、完善考核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对照任务指标落实宣传任务。局宣传教育科每月统计并通报全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报送情况。制定《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全年考核排名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单位、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宣传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一: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领导组

附件二: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三:信息发布审核表

 

 

                                 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

 

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领导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丽云

副组长:张永红  章志强  许嘉升  扶元金  程新建

伍德龙      汪世友          

 员:熊    冯玉俊  余仁华         

曹光林 乌文峰  彭志国            伍和限  宋广明  宗守福      戴慧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科,宗守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部门、机关各科室宣传稿件的收集、审核、发布和推送,开展内容多样、形式丰富的城市管理工作宣传。

 

 

 

 

 

 

 

附件二

 

宣城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局属各科室、各部门。

二、考核原则

建立考核制度,每月统计并通报考核全市城管系统报送信息及采用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又要精深加工,以量提质,以质促量。对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积极配合宣传工作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报送信息质量不高的单位和部门,给予扣分、通报批评。

三、计分标准

(一)基础分计分标准

1、局属各科室、各部门

基础分值为10分,其中:

1)5人以下的科室、部门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1条,少一条扣2;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少一条扣1分。

2)6-10人的部门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2条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少一条扣1分。

3)11-20人的部门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3条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少一条扣1分。

4)2140的部门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5条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少一条扣1分。

4)40人以上的部门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8条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条,少一条扣1分。

2、县市区城管执法局

基础分值为10分。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每月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3条,采用不少于2条,少一条扣1分。

(二)采用加分标准

宣城广播电视台、宣城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宣城发布”、“直播宣城”等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每条加1分。市直相关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每条加1分,每月上限累计加2分

被市《政务信息交流》、《宣城信息.工作交流、《宣城工作》采用,每条加5分。

被省委省政府网站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中安在线等省级媒体平台采用,每条加5分。

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10分。

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平台采用,每条加15分。

被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5分。

、结果运用

年终对月度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根据得分情况评选表彰信息宣传工作年度先进集体4个(其中县市区城管执法局2个,局属各部门2个)、先进个人5个

 

 

 

 

 

 

 

 

 

 

 

 

 

 

 

 

 

 

 

 

 

附件三

 

信息发布审核表

 

 

 

报送单位(部门)

 

信息员

 

发布时间

 

拟发布栏目

¨新闻动态             ¨县域传真

¨通知公告

¨“宣城城管”微信公众号

部门(科室)初审

 

宣传教育科复审

 

分管领导终审

 

 

注:发布内容以附件形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