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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12-00009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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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06 16:54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历史风貌片区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项目以后有望获得财政资金大力支持。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施行,要求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可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推动城市建设发展。

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统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创建城市特色风貌、创造城市优良环境、创优城市管理服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城市更新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哪些领域呢?《办法》进一步明确,围绕省政府确定的重要任务,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其中,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主要包括城市路网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城市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及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等城市生态修复项目;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城市管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新城建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城市更新片区试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系统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等项目;城市(县城)历史风貌片区提升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历史风貌片区的整治提升、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保护修缮、既有建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空间配套完善等;县城绿色低碳工作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试点城市(片区)可再生能源应用、光伏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等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各市、县拟支持的重点项目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出预算分配方案,建议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单位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支出,可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主办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