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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405-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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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17:15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属相关科室(部门),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24〕29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强弱项、补短板,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高坠及物体打击等高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12月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较大及以上事故继续得到遏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聚焦重点,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聚焦高空作业吊篮、活动板房、动火作业、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等重点部位,“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二是以检促进,至少开展2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全覆盖隐患排查工作(每年630日、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第一、二轮的全覆盖隐患排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每月带班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总的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三是健全机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是常态开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类检查和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二是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解读工作,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三是清单闭环,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及各部门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立常态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一是依规而为,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3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二是拓展功能,依托宣城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结合各类监督检查,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推进完善平台危大工程管理功能,动态更新清单台账并全程纳管,逐步建立使用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重要数据信息化、关键环节可视化。三是强化监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4.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一是及时淘汰,及时关注房屋市政工程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加大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二是大力推广,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及时关注安全生产新措施、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好工法,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广吊篮加安全绳、安全绳安全带加水平兜网、安全帽加安全网、脚手板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大幅减少危险作业面和危险作业面人数,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三是对标落实,按照《绿色工地建设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促进、引导、规范绿色工地建设,降低施工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引导和推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5.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6.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一是推广平台,日常监督检查中,积极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市场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二是及时预警,加强施工安全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三是对标推进,认真落实省住建厅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7.持续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一是印发方案,制定印发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暗访督查。二是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三是设备并轨,持续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本地监管平台,2025年底达到70%以上,2026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完善市场现场有效联动机制

8.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源头管控,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二是严肃追责,对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三是一案双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认真开展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双查制度,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查处。

9.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一是两场联动,坚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二是动态核查,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换发,定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上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监管激励,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及以上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作、优质工程等时优先考虑。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10.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一是盯紧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每月带班生产”制度,每周会商研判重大风险,总的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技术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二是开展企业检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规范相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要“人证合一”,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三是抓牢安管人员,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引导施工单位将施工安全日志执行情况纳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强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监督检查,对到岗履职不力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理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管理。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能力

11.坚持严管重处。一是倒逼责任落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停工整改、暂停验收、约谈扣分、警示教育、立案调查、安全扣证、强制培训、严管工程等“八个规定动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事故处理闭环管理,紧盯事故调查处理和问题隐患整改闭合,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地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三是及时报送信息,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当地政府批复后,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及各部门及时报送事故信息、调查报告、政府批复、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

12.实施联合惩戒。一是部门联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加强审批、市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施工、监理等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通过限制招投标等手段强化惩戒,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二是重点监管,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建立企业责任人员,依法暂扣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将发生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3.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质量、安全、市场等内容,开展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测试,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履职,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三是实施差异监管,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地区进行重点帮扶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对本辖区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

14.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一是整顿违法审批,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审批行为。二是加强证后监管,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

15.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明确重点,对工业园区厂房工程、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边设计边审查边施工等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现象。二是管控环节,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2024年底前要完成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管控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头号杀手”。三是检查成效,紧盯节假日及汛期、冬季等特殊时节和恶劣天气,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短平快的专项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16.完善事故警示通报制度。一是制度约束,结合季度检查,定期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项目进行通报,对事故发生较多的县(市、区)住建部门以及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二是以案示警,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部署,强化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自救互救案例等各类案例收集、更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培训会议等方式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事故分析,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对事故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说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点评分析制度,总结事故教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让事故多发地区结合事故案例作表态发言,发生事故的企业讲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汲取的深刻教训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17.深化重点项目帮扶行动。将发生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和在建项目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层级检查、交叉检查、第三方巡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邀请行业领域专家,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反馈会、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项目落实整改。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8.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流程和履职行为。

19.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一是规范考培,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信息数据库与全国平台的对接,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二是定向把脉,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进工地暨精准培训教育活动,强化行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将质量安全视频、文本、图册等免费发送给企业和项目,用一目了然的方式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针对重点企业、项目或工业园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问诊”,结合不同企业、项目情况安排专家到现场进行讲解授课。三是以比促学,组织参加“安康杯”全省建筑行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进一步发挥“安康杯”竞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

20.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一是保障投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督查检查中要严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二是对标创建,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三是保险护航,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机制,保障企业及相关人员权益,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探索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管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四是动态监管,对已评为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因常态化管理不到位被多次督查督办、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出现引发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或在省级以上检查中被下发停工整改或执法建议书等情况的项目,严格启动退出机制,经评选委员会核查确认后撤销其荣誉称号。

21.深推“四个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按照省“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建设标准,通过党建引领、绿色施工、科技保障、保险助力,持续以工地转型升级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2.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一是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员工举报奖励制度,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安全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三是鼓励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安全帽撞击体验、洞口临边坠落体验等模拟仿真实训系统,通过形象直观的视觉、触觉等信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养正确的施工作业习惯。

2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一是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指导企业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三是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园区管理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精心安排,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实施方案,细化治本攻坚各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路线图,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请于2024年6月3日前报我局。

(二)加强调度督导。我局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间路线图(见附件),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县(市、区)及园区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和新开工业园区监管情况,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多发频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推动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见行见效。

(三)强化技财保障。各县(市、区)及园区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园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报表,每季度结束前的27日报送时间路线图进展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间路线图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