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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408-0002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农办〔2024〕34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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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农办〔2024〕34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3 11:41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俊芳代表:

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农房、激活农村“沉睡”资产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闲置农房盘活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宅基地面积17.73万亩,65.42万宗。截至今年5月中旬,宅基地新建申请78件,已审批75件,审批面积15.44亩。翻建申请385件,已审批287件,审批面积60.71亩。2020年绩溪县列入省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2021年郎溪县和广德市列入省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其他县市区也积极稳慎开展探索,截至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5月中旬,全市共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2宗,盘活宅基地660平方米;盘活闲置农房246宗,盘活住宅面积52507.9平方米。吸引社会资金投入100万元,带动农民就业12户,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45万元,涉及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245户,涉及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15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特别是省级试点作为“三农”重点工作,每季度召开农业农村工作调度会进行调度通报。市委农办出台《宣城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绩溪、郎溪、广德被列入省级试点县。绩溪县从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组建专家团做好全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抽调人员,确定了14个村(组)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县委常委带队到浙江省瑞安市考察学习农村宅基地改革,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示范试点工作培训会。泾县、旌德也积极开展盘或利用工作。泾县成立了乡村振兴公司、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对闲置农房摸清底数吸引能人回乡、市民下乡、企业兴乡。旌德县先后组织赴歙县、绩溪学习考察先进经验,现阶段重点探索开展村集体统一盘活利用工作。各设协管员,协助开展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管理体系

(二)综合施策,稳慎推进。我市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产权”版块开通“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栏目。绩溪县先后出台了《绩溪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绩溪县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绩溪县关于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流转交易暂行办法》等13个相关文件2023年我市印发了《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生态休闲康养基地的实施意见》(宣发〔2023〕7号),提出:优化乡村旅游利益分配机制,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闲置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乡村旅游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培育一批“后备箱”基地,推动农特产品旅游商品化,鼓励乡村旅游企业吸纳当地村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村民参与经营的积极性和获得感。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农房,促进民宿发展,我市今年计划出台《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

(三)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以集聚提升类和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为重点,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可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

(四)支持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五)鼓励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导各地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村居民搬迁意愿,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过整合农村闲置宅基地等建设用地资源,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复垦整理的增减挂钩建新区指标,优先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2023年全市已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18个批次,拆旧区用地5639.63亩、建新区用地5180.18亩。

(六)审慎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23年3月,泾县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试点开展以来,泾县印发了《泾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三个负面清单”,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等入市试点相关基础工作,确保入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1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涉及土地面积164.9385亩、成交金额2232.96万元,不仅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激发了农村产业活力,增加了农民土地收益,而且保障了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七)鼓励引导村办企业使用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明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之规定,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泾县、郎溪、广德三地已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实施办法》探索市场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等模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同兴办企业,进一步拓宽了农村产业项目落地途径

(八)因地制宜,多种方式。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1.鼓励村集体牵头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美丽乡村、旅游区优势,整合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打造富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2.支持能人带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市民、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租赁或使用自家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创业创新。3.引进工商资本。对于闲置资源丰富集中连片的村组,通过招商引入工商资本,连片流转、集中开发,打造新业态。4.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复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年久失修、濒临倒塌且盘活利用价值不大的农村闲置危房,采取拆除后复垦耕地方式进行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通过调整规划、争取计划,解决耕地占补平衡,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孟超峰

联系电话:3022731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