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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409-0008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409-0008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3 15:0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方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室内装修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原市城管执法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业主为自身利益拆改承重墙、破坏外立面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举措、加强企业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多措并举推进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范化,努力保障业主房屋住用安全。
    一、完善法规政策
    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方面,我省尚未单独立法,但在地方性法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就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已有相关规定。我市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2013年5月,原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在装修企业资质管理、装饰装修行为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等方面做出规定。2019年,我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时,也就规范装饰装修行为明确了部门职责和有关禁止行为,如在第七条中明确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在第四十三条明确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2020年,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房发〔2020〕2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装修行为规范,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申报登记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人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督促装修人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提醒装修人委托有资质的装修企业实施。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对装修行为的巡查检查,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装修人限期整改;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街道依法处理。
    三是强化物业企业监管。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装修申报、巡查报告等情况纳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内容,对装修管理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通报批评、信用计分、建议清退等方式实施惩戒。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根据《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城管部门负责查处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宣州区查处拆改承重墙、侵占公共部位等案件一百余起,累计罚款近百万元。
    三、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宣传房屋安全知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房屋安全和装修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法治意识和房屋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处置,形成共同维护住房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市住建局组织在全市住宅小区公布省、市物业问题“码上办”投诉平台二维码,集中公布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投诉咨询电话,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接待日活动等多种途径,多渠道收集业主诉求,建立问题收集-交办-处置-反馈闭环机制。
    三是公开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12月,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宣城市“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编制包含装饰装修管理在内的74项小区常见执法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执法主体、参与部门等,组织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在住宅小区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一是持续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强化装修行为日常管控,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履约考核,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实施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推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强化装饰装修企业监管,加强对装修企业无资质承接业务、野蛮装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开展装饰装修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徐照兵   联系电话:3010999



                          2024年8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