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11月,我市已落实各类水利投资67.8亿元,同比增长53%;完成各类水利投资59亿元,同比增长56%;1-10月,水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44%。三项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宣城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宣城市城市防洪规划(2024修订)已经市政府批复。汤村水库可研报告经省发改委批复,初设报告已经省水利厅审查,修订稿已上报省水利厅待批。宣广灌区工程可研报告(送审稿)已报送省水利厅待审。
(二)有效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入梅以来,实时监测预警,分区启动应急响应,全市紧急转移山洪灾害风险区、低洼易涝区人员共11799人;科学联合调度,有效调控江湖水位;深入一线指导,派出5个工作组,督导各地开展洪水防御工作。全市共处置各类险情42处,开机排涝泵站107座,总排水量1.92亿立方米。9月份以来,积极防御第13号台风“贝碧嘉”和第14号台风“普拉桑”带来的影响,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高效保障农村供水。持续完善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新增解决农村不能24小时稳定供水村庄560个。深化农村供水管理改革,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压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持续推进农村供水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统一市、县监督服务热线(0563-3312314),严格落实农村供水监督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制度,全力打造农村供水保障30分钟服务圈。续建、新开工灌区现代化改造以及排涝泵站项目11处,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常态化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小水电全年累计生态补水17.4亿方,有效修复河道减脱水段。
(四)保护修复河湖生态。完成老郎川河等26条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编制。争取并实施了新郎川河等9个中小河流治理国债项目,完成老郎川河2个续建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22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7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任务。完成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的23个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完成26座水库安全鉴定及8座水库降等报废。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7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省级幸福河湖总数居全省前列。
(五)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0平方公里,完成3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宣州区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111.81亩承租权挂牌交易成功,为安徽省首单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承租权指标交易。广德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成功申报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为全省唯一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
(六)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5个县(市、区)成功建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达标县。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完成全市取水口信息审核672个。指导宁国、旌德、绩溪推进水权确权工作,合理调配水资源,大力推进用水水权交易,完成水权交易9起,推进了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引港入宣”工程前期工作。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05个,并整改完成。推动水利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争取3家单位通过达标验收。开展质量考核和质量履职巡查,发现问题108个,并整改到位。开展国债项目指导帮扶,全面、系统的对国债项目进行把脉问诊;开展质量“飞检”,完成市本级项目“飞检”工作。
(八)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落实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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