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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506-00004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506-00004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5:36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需要,宣城市司法局拟 “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宣城市

3.项目单位:宣城市司法局

4.项目内容:为继续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宣传工作,“宣城法治”新媒体需要第三方公司给予技术支持,详见采购需求。

5.项目概算:8.4万元(捌万肆千元整)

6.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7.标段(包别)划分:分1个项目包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等经营范围;

3.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50%,项目完成80%(合同履行10个月)后付剩余尾款

四、合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一年

2.合同履行11个月后,宣城市司法局将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估,如评估合格,则与服务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本次运营服务项目最多续签2次),合同金额、合同期及服务要求不变。

、投标时间与地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于202561916: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宣城市宣州区金色阳光大厦16楼1607室,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联系人:唐主任联系方式:0563-3013435;

项目联系人:方科长,联系方式:0563-3023802

六、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投标文件构成包括报价表、需求响应表(采购需求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以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入袋密封盖章。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561916:10时,于金色阳光大厦16楼会议室开标,届时由市司法局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等相关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以评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请参与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亦可派遣1名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于202561916:10时到金色阳光大厦16楼会议室参与开标

 

 

附件:1.“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采购需求

2.评分标准

 

 

 

宣城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宣城法治”新媒体运营项目采购需求

 

一、微信公众号

1.“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主屏页面主要发布国内、省内及本市重大法治新闻及评论,中央省市县区重要的司法工作新闻及信息、法律故事、重大法治事件点评、法律格言、法治文化等方面的信息。

2.甲方需要推送的信息由甲方提供素材,乙方负责撰稿编辑发布;甲方提供素材后,4个小时之内乙方将创作好的内容交甲方审核后发布。如当日甲方无提供素材,乙方应自行制作素材并在下午5点前交由甲方审核后发布。

3.协助甲方结合热点事件、主题活动、重要节点等时间点发布原创性普法内容。

4.“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其中工作日至少推送3条,媒体如甲方另有要求,乙方应听从甲方要求。

5.乙方开发软件平台,无偿嵌入宣城法治公众号(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无偿进行后台维护。

6.协助甲方利用微信平台策划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

7.乙方应策划并协助发布不少于四个系列的普法专题宣传资讯(不限于通过动图、视频等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以案释法等);

二、协助做好“宣城法治”抖音号运行

1.协助甲方做好“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联合运行工作,发布“宣城法治”网上新发布的信息。

2.将适宜通过抖音号推送的信息资讯,协助发布到“宣城法治”抖音号。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微信公众号辅助工作

1.乙方派驻1名专门人员驻点市司法局,为“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相关运营工作进行对接负责。

2.乙方为“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全年提供不少于五篇的公众号长图制作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相关素材进行辅助核定与内容优化。

4.乙方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2期专业的技术培训。

5.乙方为甲方建立2-3人的专业负责团队,为甲方微信公众号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如动图制作、SVG等。

所有信息均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保证所发布的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对所审核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2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项

评标要点及说明

得分

投标报价

20分)

报价(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技术部分(30分)

服务(20分)

1)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14分;

2)未响应需求的,每一条扣2分;

3)超额完成需求或提供更多服务的,由评标小组视情况加分,最高加6分。

 

资质(10分)

1)供应商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数字技术服务,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资质的,得5分;

2)要求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供应商注册地点及场所地址为宣城的得5分,在宣城设有分公司(服务站)的得3分,在安徽其他地市注册或设有分公司(服务站)的得1分,在安徽并未设置分公司(服务站)的得0分。

 

商务部分

35分)

业绩(20分)

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项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新媒体运营项目及新媒体作品制作项目),要求单份合同金额5万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每个5分(满分20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队伍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为政法机关新闻宣传相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得5分;(提供相关单位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备的驻点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相关政务新媒体运营经验,得10分;(提供相关单位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加盖供应商公章。

 

奖项(15分)

奖项(15分)

被省级以上政法系统推送的作品或省级以上政法系统新媒体获奖作品的,每条3分,国家级政法系统推送的作品或国家级政法系统新媒体获奖作品的,每条加5分,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本小项满分15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