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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509-00008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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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16
关于《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16 12:18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局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建议1条,已部分采纳。相关建议已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对接沟通说明,达成一致意见。

特此说明。

联系人:晏平,联系电话:0563-3023220。

 

附件:《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2025915日  


附件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泾县住建局

第四条 强化施工控制“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应单独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规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修改为“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中附录A.0.1条和附录B.0.1条规定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和检验批,规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

部分采纳。此条已修改为“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应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等规范标准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规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