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发展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市区公租房实际情况,我单位起草了《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10月21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七楼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563-2616563
电子邮箱:1164365112@qq.com
邮政编码:242000
附件: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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